公告日期:2018-02-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士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12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就佳士科技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进行了核查。
2018年2月8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事项的议案文件,并参加本次事项的沟通会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0万股,发行价格为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470,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9,988,1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0,761,875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016,024,8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已于2011年3月17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109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
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16.00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
超募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200.00万
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2012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地购置。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400.00万元。
2013年4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2015年1月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同意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
2015年9月1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1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347,152,684.69
元(含银行利息)。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主要有:(1)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尚未安排使用;(2)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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