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0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4号”文核准,深圳市佳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0
万股,发行价格为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7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 69,988,1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0,761,875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016,024,8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3月17日对公司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10982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余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443066089018010053066 898,731.06 活期存款
安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253,953.63 活期存款
758867685042 346,000,000.00 理财产品
合计 347,152,684.69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
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16.00万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201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
超募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200.00万
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2012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地购置。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5,400.00万元。
2013年4月9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2015年1月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同意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募资金账户。
2015年9月11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11月9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人民
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3,124.10万元,剩余
可使用超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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