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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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17: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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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0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制定2017年度企业经营计划



2017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



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



(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和6次监事会,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均正常有序运行,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



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完善了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加强子公司管理



2017年度,面对子公司持续亏损的状况,董事会对其业务模式及经营范围



进行了深入调整,大幅削减或停止亏损业务的经营,有效降低了亏损幅度,同时开始尝试子公司股权激励模式,以增强子公司业务骨干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完成部分董事补选工作



报告期内,徐爱平女士和孔雨泉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请求辞去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分别补选李宏颇先生为公司董事,补选刘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董事会的成员完整和正常有效运作。



二、2017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独立董事孔雨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2次会议,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议。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均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补选人员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及时完成了相关人员的补选工作。2017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增补独立董事等相关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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