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投资金额:公司拟作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存在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收益不确定等风险,同时公司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投资者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凯普林是国内高性能激光器技术开发与制造的主要厂商之一,为公司供应商,公司为凯普林主要客户之一,主要向凯普林采购光纤激光器产品。本次投资
的目的如下:(1)为了增进双方的战略合作,深化协同关系,加强技术交流,以实现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通过与凯普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其对于公司所需原材料的供应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3)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3、投资方式:凯普林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拟作为其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
4、投资期限:本次投资为公司作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凯普林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承诺获得战略配售股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公司在限售期内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凯普林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公司获得战略配售股票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资金来源:本次投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战略委员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
股股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作为凯普林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其发行的A股股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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