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潜能恒信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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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9: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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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4-01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锦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紧抓高油价契机,公司拟加快海上、陆上区块勘探开发进度,推动海外
全资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渤海、南海合作区块尽快由勘探转向开发生产,推动海外全资公司智慧油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油气”)蒙古国陆上合作区块勘探发现,为实现上述目标,智慧石油、智慧油气需加快相应勘探开发资金投入。出于公司筹措资资金融资成本及时效考虑,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借款 3 亿元人民币,借款主要用于区块勘探开发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期限 3 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借款 3 亿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周锦明先生回避表决。相关具体操作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锦明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锦明先生持有公司131,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7%,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3 亿元人民币(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公司资金充裕时可随借随还。

2、借款期限:3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借款利息: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按季度结算。

4、借款用途:支持智慧石油海上、智慧油气陆上区块勘探开发及日常经营所需。

5、抵押或担保措施: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借款利率为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支持智慧石油海上、智慧油气陆上区块勘探开发及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加快公司油气自主勘探开发目标的实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控股股东周锦明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锦明先生借款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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