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同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维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审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8.13%的股份,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公司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 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3 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 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 156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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