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科技: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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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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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为贯彻执行海南证监局《关于做好海南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通知》(海南证监发〔2013〕22 号)的要求,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指导,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2、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的原则;3、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4、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5、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6、互动沟通的原则。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接待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2024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做好公司 2024 年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各定期报告,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信息。

(二)认真组织筹备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认真做好股东大会
的登记和组织工作,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集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开通网络投票方式供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及时答复投资者询问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电话:0898-68598068,传真:0898-68545606)。证券事务部应指定专人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在保证符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耐心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尽量做到有效回答问题,并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包括来电对象、时间、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若指定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出,应安排他人负责接听,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2、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对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和公司邮箱(sndf2010@126.com)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下,指定专人通过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及时回复或解答有关问题。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和公司邮箱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四)妥善接待投资者来访

公司对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座谈沟通的,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将会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上陪同、接待,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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