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曹欧劼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特定
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竞价
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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