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除以下所述条款修订外,《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作调
整。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条款目录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 ……
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更名为 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更名为
1 第二条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在 湖南省工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在 湖南省市
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000760723375M。 91430000760723375M。
2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永久存续 的股份 公司营业期限为 长期 的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3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 为公司的法定代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4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竞
易方式进行。 价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进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
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 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
5 第四十一条 持股计划;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
决定的其它事项。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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