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08
本次吸收合并后,发行人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A股证券代码:300186 证券简称:大华农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合并方 住所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号
被合并方 住所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6号
合并方财务顾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被合并方独立财务顾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二〇一五年十月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前股数: 3,190,000,000股
(三)发行股数: 435,247,380股
(四)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1.00元
(五)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人民币16.15元
(六)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八)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625,247,380股
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的
温氏家族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
(一)自温氏集团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温氏集团回购本
人持有的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于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基于温氏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而享
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温氏集团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温氏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温氏集团股份,或买
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温氏集团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温氏
集团所有;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温氏集
(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团股份。本人若在温氏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
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
愿锁定的承诺: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温氏集团股份;本人若在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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