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之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
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
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2015年6月26日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51227号)的要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被合并
方聘请的估值机构(以下简称“被合并方估值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
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之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6-5-2-1
问题三:申请材料显示,温氏集团2宗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25宗
集体土地未获得农用地审批手续。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划拨地的取得过
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结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
发[2008]3号)及其他划拨用地政策,补充披露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是否违反
相关规定。如涉嫌违反,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并披露由此形成的相
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及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宗划拨土地
(一)两宗划拨地基本情况
温氏集团下属子公司河源市温氏禽畜有限公司以划拨方式共获得2宗、总面
积为18,27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0.01%),该
2宗国有划拨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编号 坐落位置 类型 用途 期限 抵押
(㎡)
和府国用
河源市温氏禽 阳明镇珊 综合
1 (2003)第 划拨 4,270 -无
畜有限公司 瑚村 用地
393号
连平县忠
河源市温氏禽 连府国用 畜牧
信镇司前
2 畜有限公司忠 (2004)第 划拨 业用 14,000 -无
村水尾地
信分公司 00095号 地
段
(二)取得划拨地的过程及合规性
面积为4,270平方米的划拨地系广东省和平县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7月18
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复》(和国土资划拨[2003]第12号)划拨给河源市
温氏禽畜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办公楼、仓库用地。面积为14,000平方米的划
拨地系河源市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5月29日以《关于连平县忠信镇温氏鸡苗场
建设用地的批复》(河国土资(建)字[2002]23号)划拨给河源市温氏禽畜有限
6-5-2-2
公司忠信分公司使用,用途为畜牧业用地。
上述2宗划拨地的用途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
发[2008]3号)以及《划拨用地目录》所列明的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不符
合划拨地使用的相关政策。
(三)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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