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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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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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月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年5月17日起担任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同时,本人日常还主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加深对公司的全面认识,为独立董事职能的履行提供保障。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郭月梅,出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税法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担任武汉市武昌区人大常委、财经委委员,湖北省人大预算监督专家,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理事。2019年9月至今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3年5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4次,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参会期间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本人参加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相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3年度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8月1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2023年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为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2023年本人参加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为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四)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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