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8
债券代码:112490 债券简称:16捷成0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捷成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捷成01、债券代码:11249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根据《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期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出席本期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
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个交易日。
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根据本规则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该等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
(二)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下午4时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8层
(四)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6日;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六)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一)及证明文件(见下文),在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1日)截止前送达至以下指定地址(送达时间以联系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9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88366060-8737;
传真:010-88366686
联系人:张伟东
2、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该等证明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