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捷成股份资讯
2018-04-23 21: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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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30日(周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公司沙河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终止实施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5、9两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以上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9日、2018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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