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捷成股份资讯
2017-03-24 20:41:43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3-25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对10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总计606.850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40%)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386元/股。《关于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606.8502 万股后,公司现拟将注册资本从



2,561,037,309元人民币减至2,554,968,807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