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捷成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80%股权(简称“标的公司”或“华视网聚”)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对相关交易对方做出的关于标的公司 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标的公司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约定,陈同刚、周正、张明、金永全、胡轶俊承诺:标的公司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依次不低于25,000.00万元、32,500.00万元、42,250.00万元。
二、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标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6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标的资产 归属于母公 非经常性损 扣非后归属于 业绩承诺金 是否实现业
司净利润 益金额 母公司净利润 额 绩承诺
华视网聚 46,033.50 3,986.06 42,047.44 32,500.00 是
合计 46,033.50 3,986.06 42,047.44 32,500.00 ——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购买影视版权的部分,“自该部分资金进入到华视网聚账户之日(设当月为m月)起,在计算华视网聚当期实际扣非净利润时,按照“华视网聚实际获得的捷成股份投入的募集配套资金额×1.1×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m÷12)×(1-25%)”的计算方式相应扣除。”2016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以借款的形式提供给标的公司,同时计提了利息,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三、华泰联合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通过与标的公司、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交流,查阅捷成股份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