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
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2016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
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
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孙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8)。
2016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
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
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请
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3)。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21,500万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
2016年8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
请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2016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最高金额为2,200万元
人民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站刊登的《关于为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7)。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76,500万元。上述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除此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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