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力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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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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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潘斌,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华银律所首席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上海虎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徕铂科服(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参与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的研讨及重大投融资事项决策,对战略发展提出专业意见,履行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报告期内,
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
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正常联系,发挥本人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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