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方海江、方春凤、晏小平、YING XIANG(向鹰)、高华、方睿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海波、花雷、单崇新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曼莉、赵虎林、李树盛
2020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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