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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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2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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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2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529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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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1-39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529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4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有关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 1.2019 年末,公司向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股权,2019 年末不再将融易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师认为融易行股权转让的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融易行发放贷款等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



(2)请会计师说明针对融易行发放贷款审计业务中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及结果,并说明“员工离职、部分关键岗位、内控不能有效执行”的详细情况及对获取完整资料及信息的具体影响,无法实施替代程序的原因,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期末是否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因。



会计师回复:



一、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发放贷款和垫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金额重大或不同条件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客户的贷款合同,检查合同记录的贷款金额、利率、期限、抵押或质押或保证人等担保条件是否与账面及其他记录相符;同时根据合同记录的借款期限,检查客户贷款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况及公司对此的应对措施;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逾期 1 年以上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和垫款及其对此的应对措施和处理结果;





3、选取样本,对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客户发函进行询证或访谈;同时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4、根据公司历史上同类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以及目前经济状况,评估管理层将发放贷款及垫款划分为若干风险程度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提是否适当;



5、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风险程度分类的准确性;



6、评估管理层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

是否恰当。



二、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发放贷款和垫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对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3、对发函的样本实施替代程序,检查相关合同审批单、合同、付款审批单、银行水单等;



4、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风险程度分类的准确性。



由于融易行期初在职人员为 29 人,截止审计报告日员工已离职 21 人,目前在职人员为

9 人(2020 年新增了 1 人),离职率 72.41%,关键岗位如首席风控官和主管、产品总监、

运营经理和市场经理等核心岗位 8 人,均已离职。由于员工离职、部分关键岗位缺位、内控不能有效执行,我们未能获取融易行发放贷款业务的完整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客户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相关信息,因此,我们无法对重要客户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发放贷款等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导致无法判断融易行 2019 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公允性及完整性,以及对腾邦国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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