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15:00—2019年5月15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截至2019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腾邦国际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福田保税区桃花路9号腾邦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非银行机构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董秀琴、彭丽芳、郭志芹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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