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鹏盛A 核字[2022]13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目 录
1、 专项审核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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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949959 传真:0755-82926578
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鹏盛 A 核字[2022]13 号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1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和相关资料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如鹏盛 A 审字[2022]31 号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我们不对后附由贵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意见。
(本页无正文)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讯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阳春竹
2022 年 4 月 25 日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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