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腾邦: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郭志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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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 23: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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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郭志芹,报告期内担任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 10 次,实际参加 10 次,10
次均为亲自出席。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职期间,对参与的公司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紧急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对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拟同意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紧急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4.对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非银行机构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对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对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半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上述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2021 年度的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实际情况,时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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