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未获受理 旗下腾付通支付牌照申请中止续展 *ST腾邦拿什么“续命”?
腾邦退资讯
2021-12-23 22:33:05
  • 24
  • 35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300178_0

  随着*ST腾邦(300178.SZ)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3.427万户股东心头也咯噔一下。


  2021年4月12日,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后,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深圳中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的案。4月19日,公司又披露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有意向参与公司重整。7月份,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与此同时,*ST腾邦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的通知,启动债权申报工作。2021年11月26日披露,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向深圳中院提交了《关于延长腾邦国际预重整期间的申请》。


  一切看似顺利,然而202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由于公司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最终法院不予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同一时间,控股股东方面也传来新情况。


  2020年10月,债权人深圳市联日照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联日照耀),向深圳中院对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提起重整申请。2021年3月8日,腾邦集团还收到过深圳中院的《决定书》,决定对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其子公司腾邦资产、腾邦物流启动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


  然而,同样在12月15日,腾邦集团收到了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由于腾邦集团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较低,对其启动重整程序,不利于保护债权人,不符合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价值。 深圳中院最终对申请人(债权人)提出对腾邦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予受理。


  两项冲击下,12月16日当天,*ST腾邦直接下跌19.76%,目前股价2元下方。另外,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已经为负数。


  在此背景下,12月22日晚间*ST腾邦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付通)于2021年12月21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工作申请,理由则是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正在开展重整事宜,且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12月21日还决定了中止审查。


  这引起了监管层的留意,要求公司补充风险提示,以及说明中止后腾付通业务是否仍然能够正常开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展业风险,中止审查进程是否存在时限规定等。


  按照公司的说法,申请人联日照耀是否会上诉*ST腾邦并不知情,只是表示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至于自己的重整申请的裁定,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已于2021年12月20日向广东高院递交《民事上诉状》。


  资料显示,*ST腾邦2011年2月就上市了,但近年来麻烦缠身,2019年亏损15.76亿元,2020年亏损10.49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又亏损3.48亿元。2020年,因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如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10.3.10条第(二)款“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第(三)款“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公司还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除此外在2021年5月,公司还披露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向周世平的借款(三笔借款金额分别为2625.98万元、5000万元、 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情况,且预计无法在上述公告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的情形。


  可以说,现在的*ST腾邦形势是严峻的,眼看年底已至,留给*ST腾邦时间已不多。


  再来看腾付通的重要性。2020年*ST腾邦的营业收入为5.451亿元,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的金融服务收入为4.05亿元,而这主要为腾付通的收入,那么,其对*ST腾邦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材料显示腾付通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是2021年12月21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