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腾邦退资讯
2021-02-23 2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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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23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1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强制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在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已到期,质押股数为 44,373,7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2%)、50,10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13%)股,合计 94,473,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33%)。截至本公告日,腾邦集团均未购回上述质押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仍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国海证券、国信证券有权对腾邦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本次收到执行裁定书,国海证券执行 7,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国信证券执行 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根据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邦国际”)目前了解的情况,腾邦集团质押给国海证券的8,783,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13,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6%)和 6,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的质押回购违约,国海证券已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后续存在国海证券对腾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及实控人钟百胜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41,9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132,192,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4%;累计被司法冻结本公司股份
141,954,0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 ,轮候冻结 2,938,800,47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76.68%。公司正在加紧与控股股东核实相关质权人申请质押物的执
行情况,后续会尽快披露进展提示性公告。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桂 01 执 2467 号之
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执 5767 号之一, 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2020)桂 01 执 2467 号之二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南宁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
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00198230687E。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董事长。

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桃花路 腾邦物流大厦 7 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3892431Q。

法定代表人:钟百胜,董事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依据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桂 01 民初 3043 号判决书,被执行人腾邦集团未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变卖被执行 人腾邦集团名下已质押给申请执行人国海证券的 779 万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300178)。在案件审理阶段,南宁中院以(2019)桂 01 民初 3043 号民事裁定
书对上述股票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
助轮侯冻结了上述股票。南宁中院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依法立案执行,第一顺
序冻结上述股票的上海金融法院将上述财产移送南宁中院执行。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执 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卖执行人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779 万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178)。


二、《执行裁定书》(2020)粤 03 执 5767 号之一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十 六 层 至 二 十 六 层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1922784445。

法定代表人:何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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