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佳)
中海达资讯
2024-04-19 2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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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受聘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佳,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2000年至2017年4月在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7年4月至今北京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9年5月至2015年5月曾出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7次,亲自 出席7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2次。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报告期内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会 同其他委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了重要意 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审议《关于提名陈远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第一次会议

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五次会议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二十四 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该办法自 2023年09月04日起施 行。该办法施行之日至2023年末,公司没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 本人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 划,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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