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朗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2009 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作为公司监事,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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