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1
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元禾化工向同晟化工销售固态水玻璃产品,是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符合元禾化工和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该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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