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2018/01/19)
元力股份资讯
2018-01-18 16:59: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1-19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合同基本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化工”)与公司关联方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晟化工”)签署《销售合同》,2018年12月31日前元禾化工将部分富余的固态水玻璃向同晟化工销售,销售金额1,197.87万元。此前十二个月元禾化工已与同晟化工签署了销售金额为1,248.41万元的固态水玻璃销售合同。



公司2018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卢元健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77963660XQ



法定代表人:陈家茂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硅酸钠、白炭黑、二硅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本厂生产的产品和所需生产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药用辅料(二氧化硅)、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生产、销售。



住所:沙县高砂镇大龙工业区



与公司关联关系:卢元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卢元方是同晟化工股东、董事、总经理。卢元健与卢元方二人系兄妹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晟化工系公司关联法人。



同晟化工经营正常,在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销售产品的数量与价格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备注



精品 6,400吨 1,581.20元 10,119,680元 含税单价1,850元



固态水玻璃 含税金额11,840,000元



含税单价1,450元



固态水玻璃 普通 1,500吨 1,239.32元 1,858,980元 含税金额2,175,000元



同晟化工每月采购数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价格变化随行就市(参考纯碱行情双方协商调整)。



(二)结算与付款方式



元禾化工每月26日按完成的实际销售数量开具17%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结算;同晟化工收到发票后次月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或银行电汇付款。



(三)合同签署时间



2018年1月18日



(四)合同执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定价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与非关联方价格水平相同),结合本次关联交易数量,双方约定结算价格参考纯碱行情(纯碱占固态水玻璃成本50%左右)协商调整,保障了交易定价的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元禾化工主要为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提供液态水玻璃,受生产装置的限制,富余少量的固态水玻璃(液态水玻璃的前体)需要对外销售。元禾化工与同晟化工签订的本销售合同金额为1,197.87万元,占元禾化工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水玻璃销售收入的9.08%。



元禾化工与同晟化工的关联交易,是双方正常的生产的经营活动,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