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关于签署深圳市污泥耦合处理项目合同的公告
中电环保资讯
2019-10-21 1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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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2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深圳市污泥耦合处理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9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深圳市污泥耦合处理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与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电厂”,牵头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和深圳市水务局签署深圳市市政污泥处理及运输服务合同(已于2019年10月21日正式签署),并投资建设深圳市污泥耦合处理项目。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市水务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过业务。



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水务局为政府机构,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范围:深圳市市政污泥的运输、处理服务,日均处理干泥规模2000吨。

2、合同金额:污泥处理费236.88元/吨,污泥运输单价1.2元/(吨·公里)。

3、合同期限:十年(含建设期)。



4、付费机制:每月污泥运输处理服务费=当月合格污泥重量×污泥处理单价+污泥运输单价×∑(各污泥交付点当月合格污泥重量×各污泥交付点运输距离)

5、价款支付:按月支付,中电环保委托在项目所在地的全资子公司--中电环保(深汕特别合作区)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履行合同及开票结算。



6、调价机制:两年一调,根据调价公式计算调整相应单价。





7、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联合体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内部分工



1、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95亿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后永杰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大澳村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与建设,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石膏、二氧化碳等电力副产品的经营销售及综合开发利用;能源节约和能源开发项目;电力环保技术推广,研发及推广电力环保产品;电力业务代理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



履约能力分析:海丰电厂为华润电力旗下特大型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2×1000MW,是广东省“十二五”重点工程,省内首家超低排放的百万机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联合体内部分工



1)工作范围划分



中电环保负责项目的立项、环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投产,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维等。



海丰电厂负责为项目建设、生产运营提供厂内用地、水、电和蒸汽及相关辅助设施接口接入等;项目建成后,全量接收并掺烧处置经项目处理后的污泥,接受项目所产尾气进炉膛焚烧处理等。



2)合作期限:与政府招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相同。



3)结算方式:以联合体中标的干污泥处理费236.88元/吨为依据,根据分工分界确定各自污泥处理单价,分别向深圳市水务局或其他相关产泥单位开票结算。双方同意依据招投标文件及合作框架协议,加快签署内部价格分配结算协议及项目建设;否则,牵头单位对公司的已有投入及收益给予保障。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近年来,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污泥干化耦合发电核心技术、系统装备及商

业模式,复制南京污泥处理耦合发电示范项目成功模式,投资建设了江苏常熟、河南驻马店等十余个污泥耦合发电基地,总处理规模达 100 万吨/年。既利用了火电厂富余产能,实现节能控煤,达到超净排放,为电厂带来诸多经济收益,也解决城镇污泥围城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现正积极向全国推广。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对公司继续拓展大湾区污泥处理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2、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3.2亿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深圳市水务局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项目需满足公司投资收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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