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4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二)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4 月24 日的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政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名,代表股份 224,185,1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2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24,083,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
股份 101,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6 人,代表公司股
份 19,921,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9,820,2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101,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4,119,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6%;反对 65,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55,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688%;反对 65,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33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4,119,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6%;反对 65,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55,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688%;反对 65,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33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4,119,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06%;反对 65,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94%;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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