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2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3
第一节 通知 ...... 33
第二节 公告 ......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6
第十二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南京中电联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 32010000006771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73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40 号”文
批准,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2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ANJING CE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
邮政编码:211102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67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监、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奉承“诚信、优质、创新”的经营理念,以
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优势产品为龙头,以质量求生存,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扩大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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