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公司章程》对照修订说明
汉得信息资讯
2024-04-23 19: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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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对照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现行规定 修改方案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 公司由其前身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上海市 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 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证 为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 9131000074027295XF。

9131000074027295XF。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9,582,960 元。 984,845,711 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围是: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 是: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口;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售;网络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计算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售;销售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 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进出口;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 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动)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84,845,711
979,582,960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人提供任何资助。 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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