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公告
天晟新材资讯
2024-09-09 18: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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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海宙先生的辞职申请。吴海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
监职务(该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8 日),辞去上
述职务后,吴海宙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海宙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海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423,06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80%。辞职后,其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吴海宙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徐奕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黄冰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附件:

黄冰先生简历

黄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 3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黄冰先生有 20 多年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信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过财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融资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深圳市杨梅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
监,2024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黄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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