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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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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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沈磊,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上海中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刚泰集团上海天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西本集团上海新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团总裁助理、总经理,上海沃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晏瑞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安鹏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美维克财务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策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岚石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澳化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PKF China 四达中国管理合伙人;上海鸣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科理福兰(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起担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任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大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4

次。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9 次,实

际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9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参加股东

姓名 职务 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沈磊 独立董事 9 0 0 否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2 次、同意的独

立意见 7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

1 2023 年 03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月 13 日 十八次会议

2023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月 27 日 二十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 2023 年 03 第五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月 13 日 十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 04 第五届董事会 3、《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2 月 27 日 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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