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小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林小钰,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融证券辽宁分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大连营业部营销总监;长江证券大连营业部
市场总监。现任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大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
会,本人出席 1 次。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
席会议 1 次,实际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 1 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林小钰 独立董事 1 0 0 否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2023 年度,公司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 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掌握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 关资料;对审计机构给出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本人参 会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3年12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 月 29 日 审计委员会第 结合候选人资料,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一次会议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本人现场参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实地调查。同日,参与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听
取董事长吴海宙先生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汇报。2024 年 3 月 18 日,本人现场参与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的沟通;后数日,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任职以来,本人着重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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