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342号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8月7日披露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补充说明国信高鹏对德昂世纪进行增资的相关情况。(1)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说明国信高鹏的各层产权及控制关系,直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或者安排;(2)本次增资对德昂世纪评估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而对其子公司建侨长恒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而对子公司至得云计算和海湖云计算采用资产基础法,请说明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评估准则的规定,请评估师发表明确意见;(3)德昂世纪的账面净资产为9643.79万元,评估价值为62380.2万元,请结合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的选取以及评估过程,说明评估大幅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明确意见;(4)德昂世纪2017年和2018年1-3月的营业收入均为0,请结合德昂世纪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说明国信高鹏对该公司进行增资的目的以及该公司未来是否具有盈利能力。
2、请补充说明宁波德昂购买德昂世纪的相关情况。(1)以方框
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说明宁波德昂和德昂世纪的各层产权及控制关系,直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或者安排;(2)请说明宁波德昂的股东是否已全部实缴出资,如未实缴,请说明未实缴的原因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3)德昂世纪的股权较为分散,请说明宁波德昂受让德昂世纪的股权后,德昂世纪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说明认定的依据,如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请说明是否对德昂世纪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后续的其他安排或计划;(4)德昂世纪的原股东于峰与宁波西海是否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以及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3、请补充说明宁波德昂购买北京顺诚的相关情况。(1)以方框图或者其他有效形式说明北京顺诚的各层产权及控制关系,直至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之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或者安排;(2)对北京顺诚使用的估值方法是收益法,请说明估值方法与德昂世纪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的原因及合理性;(3)根据估值报告显示,北京顺诚的账面净资产为5951.71万元,对其估值为72398.1万元,请结合估值方法、估值参数的选取以及估值过程,说明估值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明确意见;(4)北京顺诚2017年和2018年1-3月的营业收入均为0,净利润为-7334.87万元和-3243.68万元,请结合北京顺诚的主营业务、主要资产、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说明收购该公司的原因以及该公司未来是否具有盈利能力;(5)北京顺诚的原股东贰零四玖投资集团、宁波京大和阚冬是否与上市公司、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以及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4、请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情况。(1)宁波德昂向平安银行申请6亿元贷款,你公司以办公楼做不动产抵押担保,宁波德昂的其他合伙人以其持有的宁波德昂及其子公司德昂世纪和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向你公司提供反担保,请说明以宁波德昂及其子公司的股权作为反担保是否充分、适当以及可执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2)贰零四玖云计算拟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你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亿元,宁波德昂的其他合伙人以其持有的宁波德昂、北京顺诚、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融资租赁贷款向你公司提供反担保,请说明以宁波德昂及其子公司的股权作为反担保是否充分、适当以及可执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3)请结合贰零四玖云计算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等,说明其融资租赁业务运营的具体方式。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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