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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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24]E1251号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仪器)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是天瑞仪器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天瑞仪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瑞仪器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适用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刘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殷骏
中国·无锡 2024 年 4 月 24 日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公司自2019年开始的PPP项目建设期间延长,相关资料无法及时取得,项目进度无法合理可靠确定,出于谨慎考虑,并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实际做法,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对于污水站点在完工并取得商用批复时确认收入。2023年公司结合自身PPP项目特点,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等相关规定,并且对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安岳天瑞水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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