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由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公司自2019年开始的PPP项目建设期间延长,相关资料无法及时取得,项目进度无法合理可靠确定,出于谨慎考虑,并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实际做法,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对于污水站点在完工并取得商用批复时确认收入。2023年公司结合自身PPP项目特点,认真学习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等相关规定,并且对雅安天瑞水务有限公司、安岳天瑞水务有限公司、沁水璟盛生活垃圾全资源化有限公司、河南省天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的PPP项目建造收入确认进行了
自查,由于PPP项目具有“双特征”和“双控制”的特点,根据收入准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因此公司认为对于PPP项目应该按照时段法确认建造收入,不应该按照时点法确认建造收入。
由于公司的四个PPP合同均未约定合同交易价格,且难以合理可靠确定整个项目的履约进度,导致公司无法运用履约进度来计量建造收入。在这种客观条件下,公司选择“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中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部分确认收入”的方法进行整改。根据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公司对自实施日(2021年1月1日)前未完工的四个PPP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至2021年初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2021年以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因公司PPP项目的建造全部发包,公司未实际提供建造服务,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公司本次按照会计准则整改,调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相关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2021年年度报告
(1)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调整后金额
一、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 394,289,518.92 -18,199,522.93 376,089,995.99
预付款项 108,705,255.55 14,581,377.24 123,286,632.79
存货 938,099,245.34 -402,803,66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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