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梅慎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0年7月1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条款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行使职权,致力于维护公司管理规范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梅慎实,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梅慎实 13 13 0 0 否 2
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准时参加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七届和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聘任主管财务工作副总裁的议案》等,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共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第八届总裁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出具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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