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2023年年度数据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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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1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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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1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010052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发的《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005.69 万元、-6,434.74 万元
和-9,071.74 万元,其中 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40.98%;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3.13%、
2.58%和 0.35%;期间费用分别为 48,472.89 万元、51,930.52 万元和 59,310.93 万元,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66%、31.78%和 35.66%。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数控系统核心配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电器元件、连接器等)、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主要包括机器加工设备、机械装备等)、电机核心配件和机床及机床核心配件。最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均低于 10%,且 2021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无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供应商。最近三年均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形,佛山登奇伺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伺服科技)为唯一一家连续三年均进入前五大的客户。伺服科技为发行人联营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互为供应商与客户,并于 2020、2022 年向发行人租赁房屋。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05%、41.76%和 46.65%。公司其他业务中的教育教学业务主要是与全国职业院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大力推进与本科职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华中数控云管家APP软件等著作权6个。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 800 万元,为电影投资款。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原材料价格、收入结构、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扣非归母净利润及销售净利率下滑的原因以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2)期间费用增长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销售、研发投入取得的成果;(3)结合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国内外供应商竞争格局、发行人主营业务原材料库存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低、频繁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属于行业惯例,相关原材料供应是否稳定,以及 2021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无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产品或服务具体内容、销售金额及占当期销售金额的比例、定价方式以及是否公允、预收款政策、信用政策和账期、回款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开始向发行人采购的时间等情况,并说明客户是否稳定,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关联方伺服科技销售和采购的产品内容,说明报告期内伺服科技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伺服科技关联交易的金额、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与非关联交易的差异,说明与伺服科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合同的商业实质,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6)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和下游客户性质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类科目变化趋势的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期后回款情况、发行人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7)发行人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运营模式、收入占比等情况,是否涉及义务教育及课外培训,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8)上述 APP 的运营模式,发行人是否从事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 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是否属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规定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发行人行业竞争状况是否公平有序、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并对照国家反垄断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形以及是否履行申报义务;(9)发行人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是否取得相应资质;(10)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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