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9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21-005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
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秀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为引入国有股东,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控制的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为了促进本次股份转让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申请豁免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做出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有利于推动本次股份转让的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宿迁市宿豫区江山
大道 2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于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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