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编号:2024-020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
6.00 期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已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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