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顺荣)
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6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在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贷款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专项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以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全资子公司航空航天大型复杂结构件智能化数字化车间建设内容调整及追加投资、聘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6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2016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在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开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等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被提名人进行相关审查并提出建议,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规定和企业发展需要。对2016年聘任董事会秘书进行了事前审核,符合聘任条件。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提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科学的考核方案,尤其是参与对研发部门以及销售经理的考核方案的确定。
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研发项目和发展方向,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公司战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独董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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