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数
何谦 11 3 8 - -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确认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均于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出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何谦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召开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时间 类型
2023 年 3 第五届董事会
月 2 日 第二十五次会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 同意
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同意
2023 年 4 第五届董事会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月 21 日 第二十七次会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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