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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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3: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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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生物医药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项目成员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4年4月22日,与安永华明就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整体情况召开了沟通会议,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详细地了解,聆听安永华明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风险提示及审计建议。

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度审计计划制定与年报审计期间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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