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香雪制药资讯
2021-07-02 20:06:14
  • 8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7-02



股票简称:香雪制药 股票代码:300147

债券简称:17制药02 债券代码:11262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信建投提供的其他材料而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17制药02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gxue Pharmaceutical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7年8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件许可[2017]1451号文核准,香雪制药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制药02”)(证券代码:112620)。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实际发行票面总额为3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1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

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首日/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和起息日均为2017年11月23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11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每年的11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2022年11月23日(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