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金环境资讯
2019-01-16 07:50: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16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唐鸿亮先生、姚辉先生、白凤龙先生、王庆心先生、沈梦晖先生、沈勤伟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骆竞女士、宋政平先生、张平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牟介刚 张 平 邵少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