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9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7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有关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文件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归并至“其他应付款”;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单列;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同口径调整,具体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同时相应调整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合并)
和原因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经重述
应收票据 36,078,340.44 --
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合并计入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 858,003,804.25 --
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94,082,144.69
本公司将应收利息、应收 应收利息 -- --
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合并计 应收股利 -- --
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其他应收款 220,480,475.23 220,480,4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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