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环境”)于 2024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解决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需要担保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拟为公司申请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市政就上述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年化 0.1%费率收取担保费用(具体以担保合同为准)。
无锡市政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50012983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住所:江苏省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
5、法定代表人:王国新
6、注册资本:1094860.191255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05-29
8、营业期限:2003-05-29 至 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对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自来水、污水、燃气等)的建设、燃气发电、供热(限子公司经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对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自来水、污水、燃气等)的筹资、投资和运营;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与公司关系:无锡市政直接持有中金环境 21.57%的股份,并与沈金浩先生、沈洁泳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 10.01%的股份形成一致行动的安排,故无锡市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影响力扩大至公司总股本的 31.58%,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规定,无锡市政系公司关联法人。
1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无锡市政资产总额 4,339,412.57 万元,净
资产 1,735,450.72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1,405,688.36 万元,净利润
50,346.82 万元。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无锡市政为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最终的融资金额,公司以年化0.1%向无锡市政支付担保费,每满一年结算一次。担保费的计费期间为公司收到新注册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融资成功的资金之日起至公司新注册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之日止。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属于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费用按照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年化 0.1%的标准收取(具体以担保合同为准),作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政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此次担保的担保费用收费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无锡市政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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